现行《刑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,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。
该条指引适用79条规定的“减刑”程序,即“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,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,裁定予以减刑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”
2025年06月01日
现行《刑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,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。
该条指引适用79条规定的“减刑”程序,即“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,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,裁定予以减刑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”
Powered By Z-BlogPHP 1.7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