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门面租赁合同
出租方:(以下简称甲方)
承租方:(以下简称乙方)
承租方:甲、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
国合同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本着互惠互利、
友好合作的宗旨,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
基础上达成共识,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
守。
一、门面位置、面积及用途◇
甲方将位于(填地点)栋楼号房屋,面积约
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,用于经营。
二、租赁期限;
1、本着赁合同期限为年,即从年月日起
至年月日步(以下简称合同期限)。
2、合同期届满,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,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,经双
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,否◇视为乙方放弃优
先承租的权利。
3、合同期满前,如乙方不租赁经营,应于
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经甲方同意
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,属于
乙方违约,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三、租金及支付时间◇
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元,于签合同时一
次性付清,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
调整租金,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。
四、合同保证金的约定
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
元。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
关手续,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
格后,方可凭阻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。五、房屋装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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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、破坏房屋整体
结构和建筑风格,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2、租赁期届满,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,
甲方不于补偿,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。
六、其他费用◇
1、水、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(计
量),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。
2、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,由其自行
承担。
七、双方的权利、义务:
1、甲方的权利、义务:
(一)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
用;
(二)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,适时提出修改建议,并对方案的实施进
行监督;
2、乙方的权利、义务◇
(一)按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
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;
(二)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
所引起的赔偿责仟由乙,方自行承扫
(=)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
动,不得私自转租;
(四)对租赁房屋装修时,执行甲方审批同意
的装修方案;
(五)合同期内,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
乙方负责维修(如卷门、水电设施等),费用由乙
方承担;
(六)合同有效期内,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
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八、违约责任:
以上条款甲、乙双方共同遵守,如一方违
约,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
济损失。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、城市规划和
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,本合
同自行终止,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九、补充条款:
未尽事宜,甲、乙双方协商处理。
十、附则:
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甲、
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。
甲方:(签章)电话:
乙方:(签章)电话:
年月日